“十一五”期間,云南省昆明市商標戰略實施取得了重大突破。全市有效注冊商標總量達25781件,擁有中國馳名商標10件,云南省著名商標322件,與“十五”期間相比,總量凈增加17258件,增長304%,馳名商標凈增加8件,增長400%。分別占全省商標總量41000件的62.8%,馳名商標20件的50%,云南省著名商標957件的33.6%。2010年5月,云南省昆明市和云南白藥集團分別被國家工商總局確定為首批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回顧“十一五”,昆明市的商標戰略實施和品牌發展工作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由于起點低、起步晚、起勢弱,與發達地區和西部同類城市相比,還存在明顯差距,主要表現在:
一是商標注冊總量偏少。首先,從總量上分析,昆明市有效注冊商標量僅占“十一五”末全國有效注冊商標總量的0.56%;第二,從未來發展看,2010年昆明市商標注冊申請量僅0.9萬件;第三,企業注冊商標持有比率較低。2010年底全市平均近15戶市場主體才擁有一件注冊商標。
二是商標戰略實施認識還不夠到位。部分區縣政府對商標戰略實施與區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不清晰,對政府推動的服務職能不清楚,沒有把商標發展放到戰略地位認識和組織;很多企業對現代經濟中商標權的價值運用知識不足,對企業自主品牌權益保護意識不足;當地社會對商標戰略的認識不高,關注不夠,支持不力;專業中介機構數量不多,水準不高,服務層次較低。
三是商標侵權行為較為突出。市內企業部分企業的馳名商標不同程度存在被侵權現象,知名企業和老字號企業商標屢遭惡意搶注。
針對“十一五”期間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昆明市人民政府對“十二五”的商標戰略實施工作更加高度重視,在正視不足找準差距的同時,提出了六項更加強力的推進意見和措施,確保充分發揮示范效應,引領和帶動其他企業和城市(區)商標的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利用商標戰略加快經濟方式轉變和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是進一步深化認識,把握形勢,增強工作責任感。要抓住云南省橋頭堡建設和昆明市區域國際化城市建設的機遇,拓展昆明對外開放和加強競爭的空間;要抓住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的機遇,為商標發展提供最為優惠的政策支撐和良好氛圍;要抓住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機遇,助推知識經濟和品牌經濟的發展。要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之先,創和諧社會之優,更加重視和抓緊商標戰略實施工作。
二是進一步加強商標戰略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市、縣(區)各級政府要建立完善由政府領導掛帥的商標戰略推進領導機構, 要抓緊做好“十二五”商標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定工作,把商標戰略列入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建立新興產業品牌培育基地,強化鄉鎮以上政府的責任考核,扎實推進商標戰略實施各項工作,爭商標戰略之先,創品牌發展之優。
三是繼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縣(市)區政府要設立商標發展專項資金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商標戰略實施工作經費。要認真落實省市制定的獎勵政策,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由市財政給予每件20萬元的獎勵;新獲得“云南省著名商標”的企業,由市財政和企業屬地財政分別給予每件5萬元的獎勵。
四是加大商標價值運用,充分發揮商標所有權的直接投融資功能。工商部門要加強與銀行等部門積極協調,開展好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工作,支持鼓勵企業利用商標專用權投融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大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行為,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五是積極營造推進商標戰略實施工作氛圍。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將商標法律法規和基礎知識宣傳納入普法、科普宣傳計劃,通過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絡、專家講座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大張旗鼓地開展商標戰略宣傳活動,努力增強廣大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商標意識,積極營造尊重知識產權、重視商標戰略的社會氛圍。
六是支持中介服務機構發展并加強監督管理。要吸引國內外知名專業商標中介機構入昆,建立好對專業中介機構的激勵機制,引導支持企業將商標管理服務外包,擴大商標服務市場規模。要嚴厲查處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認真探索商標中介服務市場監管的新路子。
今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昆明市將實施商標戰略工作作為服務西部大開發的著力點,為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把云南建設我國面向西南開放的橋頭堡作出新貢獻。